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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委、市府举办的社会公益类非营利性的科研技术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任务有:按市政府对全市计量检测检验等公共公益事业的综合调控要求,根据政府部门的授权与委托,负责整合共性技术基础资源,优化检测检验资源配置,协调非营利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对新增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资源集聚效应显著、专业检测优势明显、公共服务功能完备的综合实验园区。组织开展有关政府公共事务领域的检测技术研究和公共检测服务。
现中心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检测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节能事业,德才兼备;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1:研究规划部派遣员工:1名
职位描述:
1.负责或协助完成相关会议组织安排、人员接待、文件分送、资料整理等工作;
2.协助做好记录整理工作;
3.协助做好重点项目跟踪,资料收集工作;
4.协助做好指派的财务相关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有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有会计上岗证优先;
(4)熟练使用计算机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
(5)工作积极主动,沟通协作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1)邮寄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检测中心综合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张衡路1500号行政管理楼703室,邮编201203),所有应聘人员须在信封上注明应聘职位。
(2)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及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邮件至中心招聘邮箱(job2017-1@apm.sh.cn)。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19日止。应聘资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检测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考试。
3、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4、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将检查报告送中心综合办公室。
5、背景调查
由上海市检测中心组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背景调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贺敏
联系电话:50798110
监督电话:23112745
上海市检测中心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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